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处理以前年度资产损失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推荐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处理以前年度资产损失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对清产核资工作中清查发现的有关事项,根据有关会计政策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处理的方式,补充计提2003年度减值准备,并相应调整相关会计科目,作2003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处理,并将有关损失在2004年度予以核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方法正确,不存在利用会计差错更正调节利润、粉饰报表的现象,对公司200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负面影响。
    二、《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的交易行为,是关联交易,所有关联方董事都遵守了回避的原则,由于参与表决的非关联方董事不足法定人数,全体参会董事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方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作出上述决议和披露信息的情形。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粤电集团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场地租赁和委托管理的事项均已签署相关协议,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粤电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三、《关于推荐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我们同意推荐潘力、洪荣坤、李灼贤、刘谦、高仕强、刘罗寿、曹特朝、姚纪恒、劳琼娟、邹小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珺、宋献中、成欣欣、朱宝和、沙奇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表决。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珺 、张志越、宋献中、成欣欣、朱宝和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