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5年2月21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于2005年3月2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实到董事15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议了《关于投资组建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的议案》。为保障公司现有火电厂及未来新增发电机组燃料的海上运输,进一步加强对燃料运输成本的控制,同时拓展公司的投资领域,争取电力行业上游产业的良好收益,本公司拟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亿元,股东以货币出资,上述四方股权比例为30%、35%、20%、15%,我公司应投入资本金6000万元。(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关于投资组建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志越、王珺、宋献中、成欣欣、朱宝和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了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该项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和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董事潘力、邓安、洪荣坤、李灼贤、刘谦、刘罗寿、姚纪恒、曹特朝回避后,董事会不足法定人数不能进行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待定,届时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