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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03年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12月2日在广州召开。潘力董事长主持了会议,应到董事15人(其中独立董事5人),实到董事13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未出席的2位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投票表决。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湛江燃奥里油发电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承接湛江电力有限公司在湛江燃奥里油发电项目有关协议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承担其已投入的前期费用3123万元及相应的资金成本(最后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并作为对该项目的资本金投入。参与湛江燃奥里油2600MW发电项目投资,根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动态总投资约41亿元,资本金占25%,按照30%的投资比例,我公司应投入资本金3.075亿元。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就增加对该项目的投资比例开展前期工作,草签有关协议,并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新增刘谦同志为预算委员会委员,新增刘罗寿同志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刘谦同志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袁素杰同志不再担任预算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