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03年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6月16日在广州召开。邓安副董事长主持了会议,应到董事15人(其中独立董事5人),实到董事12人(其中独立董事 5人),未出席的3位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投票表决。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2亿元的金额增加对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的投资。
    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前湾燃机电厂,前湾燃机电厂或称前湾LNG电厂,与惠州LNG电厂同属广东珠江三角洲LNG一体化项目的配套项目之一,装机容量为3×350MW,项目总投资41.61亿元(以国家有关部门最终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总投资额为准,若有出入应作相应变更),鉴于我公司已受让该公司27.15%的股权,需根据工程进展分期投入资金总额约1.982亿元。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有关关联方董事在表决时按规定已进行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开展投资珠江三角洲燃机联合机组研究工作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项目论证、立项、签订合作意向书等前期工作,并根据项目论证情况提交可行性研究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三、原则批准了《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按照会议所提意见修改后执行。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对广东粤嘉电力有限公司部分增资的议案》,同意放弃对广东粤嘉电力有限公司部分增资,将股权比例由原68%调整为58%,在本次增资中公司只增资1860万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03年7月18日在广州市东风东路509号建银大厦五楼会议厅召开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六月十八日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增加对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投资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合法性 公司于2003年6月6日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研究,提出了评审意见。2003年6月16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提交的有关增加对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投资等事项的议案。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程序和过程中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由于该项投资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粤电集团”)共同增加对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的投资,是关联交易,因此在关联交易表决时,所有关联方董事都遵守了回避的原则,7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作出增加对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投资事项决策和披露信息的情形。
    2、公平性 公司与粤电集团拟增加对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投资是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关联方各自按出资比例在拟投资项目中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
    3、可行性 增加对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投资是为了参与前湾燃机电厂建设,前湾燃机电厂或称前湾LNG电厂作为LNG试点项目的重要配套工程之一,具有相当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LNG作为一种清洁优质能源,能缓解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压力;兴建LNG电厂,符合能源发展方向,有利于实现广东省能源结构多元化;同时广东省电网峰谷差大,现有机组调峰能力弱,随着小燃煤、小燃油机的逐步淘汰,调峰电源市场将出现较大的空缺,兴建启停快、调峰性能好的LNG电厂可以填补调峰电源市场的空缺;加上LNG电厂具有效率高、技术先进、日常运营维护费用低等优点。此外,项目地处深圳市,用电负荷大,是省内最具潜力的市场,法律法规健全,投资环境理想。
    因此,增加对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参与前湾燃机电厂建设,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独立董事:王 珺、张志越、宋献中    成欣欣、朱宝和
    二00三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