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粤经贸函[2003]383号文批复,我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粤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