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4年3月5日上午9∶00时在广州市东山区达道路广州军区礼堂召开199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审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公司199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发行B股方案;修改《章程》;增补监事会成员等。
    凡1994年2月25日及以后在各证券商记录在册的持有或联合持有本公司股票1万股及以上的股东,可推举一名代表到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凭个人(法人)的股权证明(如股权证)和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入场。持有或联合持有本公司股票1万股及以上的股东,若本人不能出席,可出具授权委托书和上述有关证件,委托代表参加会议。
    联系人:唐辉霞、罗志恒、刘伟翔
    查询电话:7767888转22110、22108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