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通过分配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2003年4月2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3年4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派息方案
    以公司2002年末总股本1858179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的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6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5月19日;
    2,除息日为2003年5月20日;
    3、红利发放日为2003年5月2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3年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3年5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公司国有股、法人股及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二环西路222号云南白药公司。
    联 系 人:黄艾农(0871-8324159)
    马 青(0871-8350538)
    传 真:0871-8324169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