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本公司)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11月28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授权人)75人,代表股权12563395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85817976股的67.6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董事长龙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选举下列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龙 江(赞成:125633955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王明辉(赞成:125633955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戚太云(赞成:125628155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99.99538%;反对: 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580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00462%。)
    丁世南(赞成:125633955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杨发甲(赞成:125633955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刘会疆(赞成:125633955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王 雷(赞成:125633955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曹 芹(赞成:125633955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陈小悦(独立董事)( 赞成:125633955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郝小江(独立董事)( 赞成:125633955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2、选举下列人员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潘以文(赞成:125633955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刘广明(赞成:125633955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杨益清(赞成:125633955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以上人员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蔡琨、陈万陆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3、审议通过了聘请云南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125633055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99.99928%;反对:60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00048%;弃权:30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0002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郭靖宇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见证意见书,结论为:“本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出席董事签名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决议。
    2、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意见书。
    新当选的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10月25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