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本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8月27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授权人)72人,代表股权1259924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85817976股的67.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董事长龙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赞成:125992457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赞成:125992457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赞成:125992457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赞成:125992457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到会代表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郭靖宇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见证意见书,结论为:“本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出席董事签名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决议。
    2、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意见书。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