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法人股股东深圳市好利意实业发展公司于2001年12月25日与云南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法人股转让协议书》和《股权质押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该股份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法人股转让协议书》规定,深圳市好利意实业发展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1059万股法人股股份以每股4.343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云南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次股份转让前,深圳市好利意实业发展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股份1059万股,占总股本的5.7%,为本公司的第四大股东;转让后,深圳市好利意实业发展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的法人股。
    三、本次股份转让前,云南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股份3784.365万股,占总股本的20.366%,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转让后,云南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4843.365万股法人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6.065%,仍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四、根据《股份质押合同》,双方约定该股份在过户至云南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之前,将其全部质押给云南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好利意实业发展公司将该转让股份托管给云南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股份相对应的股东权利、义务全部由云南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享有和履行。该质押于2001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五、云南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向深圳市好利意实业发展公司支付4500万元,待双方完成本协议规定的法人股解除质押手续及转让过户手续当日,云南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余款100万元支付给深圳市好利意实业发展公司。
    六、云南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
    住所:云南省玉溪市玉江路
    法定代表人:柳万东
    注册资本:伍拾陆亿元
    截止到200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5,924,040,721.52元,净资产为15,459,278,284.00元,利润总额为453,595,500.53元。公司今年继续保持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的态势。
    经营范围:在国家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投资、开发
    云南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1月29日,是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资子公司。
    七、云南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情况
    名称;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云南省玉溪市关索坝
    法定代表人:柳万东
    注册资本:陆亿捌仟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烟草加工生产、销售,烟草工业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烟草原辅料的购销。
    经营情况:2001年末,公司资产总值35,092,557,630.10元,所有者权益30,869,896,163.13元,利润总额2,896,824,696.76元。公司今年继续保持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的态势。
    出资额:根据云南省烟草专卖局云烟专卖(1995)213号文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同云南省人民政府国烟法(1995)第17号文,云南红塔投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属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6亿元。
    八、本资股份转让后,本公司股份数不变,股本结构亦未变化。
    九、本次股份转让前后,本公司主要股东变化情况:
    1、转让前本公司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万股) 比例(%) (1)云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5862.0000 31.55 (2)云南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3784.3650 20.36 (3)云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1584.0000 8.52 (4)深圳市好利意实业发展公司 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1059.0000 5.70 2、转让后本公司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万股) 比例(%) (1)云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5862.0000 31.55 (2)云南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3784.3650 26.06 (3)云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1584.0000 8.52
    十、本次股份转让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曾买卖本公司流通股股份。
    十一、本公司将根据股份过户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备查文件:
    (1)《法人股转让协议书》
    (2)《股份质押合同》
    (3)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