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3月19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9人,代表股份5998.61万股,占总股本74.98%,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规定的比例。经大会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批准公司董事会1993年度工作报告;
    二、批准公司1993年度财务决算;
    三、批准公司1993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方案为:法定盈余公积金10%,公益金10%,任意盈余公积金30%和分红基金50%;分红方案为:每10股送1股派0.50元现金。
    四、同意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总股本和股权结构的有关条款,具体是第六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中的有关数据相应增加10%。
    
云南白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