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股票
财经纵横 | 新浪首页
财经首页股票首页我的股市
股票代码检索

每日必读
行情走势
技术指标
公司资料
证券资料
财务数据
财务分析
发行与分配
财报与公告
资本运作
重大事项
相关专题
相关资讯
选股工具
浏览工具
证券代码:000538 证券简称:云南白药 项目:公司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1998-07-11 打印

    本公司1994年7月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信托投资公司贷款给北京市海淀四达技术开发中心,中兴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即原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北京信托投资公司)为借款人出具担保。由于到期后借款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本公司于1996年9月起诉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该法院于1997年6月18日向我公司送达了一审判决书。中兴信托投资公司、北京市海淀四达技术开发中心不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6)云高经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分别于1997年7月25日、8月4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于1998年7月9日向我公司送达了终审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维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6)云高经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主文第项及审案件受理费的承担部分;撤销该判决主文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五项。

    二、北京市海淀四达技术开发中心偿还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7835200元及其利息(其中13835200元自1994年8月1日起、另400万元自1994年12月12日起至1996年2月1日,按月利率10.98‰计付利息;自1996年2月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付利息);北京市海淀四达技术开发中心已支付的182万元利息在上述应付利息中扣除。

    三、中兴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北京市海淀四达技术开发中心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款项限于收到本判决书之次日起10日内付清。逾期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35010元,由北京市海淀四达技术开发中心和中兴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各承担67505元。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日





新浪财经声明: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站并不保证其准确性,风险自负。

本页使用的数据由万得资讯提供。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