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于1998年5月19日上午9:30分在昆明市西坝路51号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40人,代表股份7760868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9.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大会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199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该报告股份77352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67%。
    2、审议并通过了“199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该报告股份75833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7.71%。
    3、审议并通过了“1997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同意该报告股份77352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67%。
    4、审议并通过了“199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该报告股份77352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67%。
    5、审议并通过了“199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该报告股份764016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8.44%。
    6、审议并通过了1997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预案。
    1997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25696209.88元,利润分配方案为:提取10%法定公积金2569620.99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2569620.99元,提取5814629.78元作为任意盈余公积金,分红基金14576026.40元未分配利润166311.72元结转下年分配,分红派息方案为:以总股本11212328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1.30元(含税),现金派付共计14576026.40元,本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同意该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股份771215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37%。
    同意该报告分红派息预案股份77606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99%。
    7、审议并通过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改《公司章程》。
    同意该报告股份768136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8.98%,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符合《公司章程》特别决议的规定。
    8、审议并通过了1998年度继续聘请云南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报告。
    同意该报告股份768136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8.98%。
    9、审议并通过了变更1993年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将1994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暂缓”———云丰白药大厦及其地下停车场项目改为“停建”,其项目资金4040万元改为投资控股三家云南白药生产企业2684万元(已于1997年6月完成),增加新建综合车间项目投资1356万元。
    同意该报告股份765336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8.61%。
    10、审议并通过了变更1995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停止1995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扩大云南广得利胶囊有限公司生产规模及增加对云南核辐射中心的投资,将所募集资金改投以下项目:
    (1)投资引进胶囊包装生产流水线的技改项目1400万元;
    (2)投资云南白药创可贴生产线进口部分生产设备及相应的改造厂房配套费用300万元;
    (3)投资污水处理站300万元。
    完成以上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同意该报告股份765336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8.6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