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1996年9月14日至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截至2 4日 下午5:30分收到有效表决回执18张,代表股份7778089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69.37 %。
    关于本公司以现金分别投资云南省内的大理制药厂、文山州制药厂和丽江药业 有限公司,各控股51%,并拟将云南白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改名为云南白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现金投资控股三家企业各51%,同意票18张,代表股份77780896 股, 占参加表决股分的100%,占公司股本总额69.37%。
    议案2、更名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票18张,代表股份77782896 股,占参加表决股份的100%,占公司总额69.37%。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云南白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