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于1996年4月29日在昆明市西坝路 51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9人,代表股份78309713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69.84%。
    经本次大会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批准公司199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批准公司199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批准公司1995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4.批准公司199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批准公司199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为:提取法定公 积金10%、法定公益金10%、分红基金80%;分红派息方案为:每10股派现金1.25 元(含税)。
    分红方案尚须报云南省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6.同意秦百平、谭跃两同志辞去董事职务,选举戚太云、李祯康、张影三同志 为公司董事。
    7.批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云南白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