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6年4月29日上午9∶30分在昆明市西坝路51号本公司 会议室召开第四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批准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199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1996年度财务预算;
    4、审议批准199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5、审议批准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6、审议批准董事、法律顾问变动的议案;
    7、审议批准其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没有进入本公司董事会的法人股东派代表2人出席会议;
    3、截止1996年4月26日下午3 时在托管券商处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可直接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 书)须持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证券存折(或1996年4月26 日证券交易机构出具的对帐 交割单),委托出席者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坝路51号,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3、登记时间:1996年4月27—28日上午9时至下午3时。
    联系人:瞿叶、庄瑞萍
    电话:(0871)4141591
    传真:(0871)4144960
    邮编:650032
    
云南白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