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戈德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27日在天津科技大厦多功能厅召开。到会股东5名,代表股数196,755,0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王湘波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96,755,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96,755,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96,755,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96,755,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02年度净利润为-41,669,171.1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26,263,948.40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594,777.27元。考虑到2002年公司经营亏损,董事会决定2002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196,755,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将原章程中第二章第十三条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GD系列自动售货机的生产、销售、租赁和技术与售后服务(包含维修、改造、测试及技术咨询等);GD系列防伪检测仪生产、销售;金融机具、自动售检票系统、智能卡、多维码识读设备等电子设备产品生产、销售、租赁和技术与售后服务(包含维修、改造、测试及技术咨询等);软件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相关产品生产、销售。”
    2、原章程中第五章第三节第一百二十一条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
    同意196,755,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津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同意196,755,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誉丰律师事务所孙学亮、庞世耀律师出席了本公司2002年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天津市公证处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公证。
    
天津南开戈德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