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津南开戈德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15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6人,张志光董事因故未能到会,委托王湘波董事长出席会议并代行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交通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借款的议案。公司在该行的两笔借款4000万元、2400万元即将到期,经研究,同意继续办理借新还旧,借款期限一年。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中国银行天津和平支行办理借款的议案。公司在该行借款4000万元即将到期,经研究,同意继续办理借新还旧,借款期限一年。
    特此公告
    
天津南开戈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