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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南开戈德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11日下午2:30在天津商业银行大厦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8人,任津明副董事长、张志光、冼国明董事因故未能到会,任津明副董事长、张志光分别委托王湘波董事长、邢化廷董事出席会议并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农业银行天津市世贸支行借款的议案。公司在农业银行天津市世贸支行3998万元借款即将到期,经研究,同意归还1000万元,其余2998万元办理借新还旧,借款期限一年。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工行河东支行办理承兑汇票和借款的议案。同意向工行河东支行办理5000万元额度内银行承兑汇票和借款。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办理贴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天津戈德移动商务有限公司4500万元和天津微超贸易有限公司2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办理贴现,贴现期为三个月。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天津国际商场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天津国际商场有限公司在商业银行中北支行借款200万元,即将到期,经研究,同意继续为该公司此笔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一年。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公司在工行营业部3770万元借款已到期,经研究,同意继续为该公司此笔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一年。同时,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此项担保提供反担保。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宋英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
    宋英杰先生个人简历:
    宋英杰 男 1962年12月出生 硕士 会计师
    曾任天津钢丝厂财务科会计;天津立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部长;天津立达国际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天津南开戈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天津国际商场有限公司董事。
    特此公告
    
天津南开戈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