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津南开戈德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6月23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8人, 尹积军副董事长、 冼国明、张志光董事因故未能到会,尹积军副董事长、张志光董事分别委托王湘波 董事长、何璋董事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农业银行天津市世贸支行借款3,900万元的议案, 此项借 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建设银行天津市南开支行借款2,000万元的议案, 此项借 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天津国际商场有限公司2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 此公告
    
天津南开戈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