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年2月23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国资产权[2006]160号),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