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于本年1月25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经过与广大的投资者充分沟通,在总结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做修改,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2月14日复牌。
    公司董事会受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于2006年1月25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咨询、电子邮件、网上路演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了广泛和充分的交流。在总结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做修改,具体方案为:
    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16622.83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非流通股份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6.411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得3股股份的对价。在转增股份支付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2月14日复牌。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2006年1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