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将于1993年12月2日召开第三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审议通过公司社会个人股上市决议;
    2、审议通过公司章程(草案)
    3、听取并审议通过总经理工作报告;
    4、其它重大事宜。
    二、出席会议股东资格:
    1、凡持有本公司法人股一万股以上(含一万股)的股东,各派代表一人;
    2、凡登记在册并持有本公司个人股8000股以上的(含本数)个人股东;持股不足8000股的个人股东,可按每8000股自行组合协商,产生一名代表出席会议,也可委托其他出席会议股东代为行使权利和义务。股东代表不能出席大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1、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于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9:00至下午4:30持本人身份证,本公司股东帐户卡(内部职工股股东持股卡),股东代表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到本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211号国际商场海鲜酒楼大厅)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出席证。
    2、居住在天津市以外地区的股东可采取通讯登记,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前用传真或通讯方式发至公司即可。
    四、公司通讯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11号
    邮政编码:300052,电话:715560
    传真:(022)716657
    联系人:刘艳、李江
    
天津立达国际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天津立达国际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有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持股数:
    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