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在200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次会议。应到会监事三名, 实到 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升主持。会议召开前全体监事列席了同日召开的第三届 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并监督了该次会议的全过程。本次会议就第三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的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1、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三届四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议案的审议以及表决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2、监事会注意到, 董事会三届四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关于向福建省电子信息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股权和租赁经营的事项,均属于《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 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中所规定的重 大资产出售行为,且为关联交易;
    3、监事会同时注意到,就以上交易,公司董事会已聘请有关审计、律师、 财 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有关报告及意见;
    4、监事会认为,以上交易的定价以审计为基础,是公平、公正的, 未发现存 在内幕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而且,以上交易有利于进一步调整公司产业 结构、提高公司资产质量;
    5、监事会认为,与会董事在审议、表决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