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的疏忽,2002年3月23日本公司曾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刊登了《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的“三、关联标的的基 本情况:1、闽东电机厂等25 家企业——本次委托经营关联交易的标的”部分的内 容有误,应删去“(5)闽东电机集团电力电器厂……电子集团持有100%的股权” 这一段。同时将第一个“(6)”,改为“(5)”;第二个“(6)”不变。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在此表示歉意。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