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2002年3月21日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 1人委托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升主持。 会议召开前与会监事列席了同日召开 的董事会会议,并监督了该次会议的全过程。本次会议就该次董事会会议的有关事 项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作出决议,并公告如下:
    1、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2002年3月21日会议,监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议案的审议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2、监事会注意到, 该次董事会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关于向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 租赁闽东电机三厂部分固定资产和受托经营闽东电机厂等25家企业的事项,均属于 关联交易行为;
    3、监事会同时注意到,对租赁的资产, 公司董事会已聘请财务顾问出具有关 报告及意见;
    4、监事会认为,以上交易的定价以折旧额或销售收入为基准,是公平、 公正 的,未发现存在内幕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而且,以上交易对调整公司生 产布局、降低经营成本、增加公司收益均有重大意义;
    5、监事会认为,与会董事在审议、表决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决议合法有效;
    6、同意《监事会议事规则》。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