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暂停上市公司在宽限期内 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本公司出售给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31家企业,除1 家企业股 权的过户手续尚在办理外,其余30家已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根据《资产转让合同》、《资产转让补充合同》中的规定,受让方福建省电子 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于本月内付清剩余的股权转让款。
    特此公告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