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暂停上市公司在宽限期内 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本公司出售给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31家企业股权的过户手 续已基本完成。
    特此公告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