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加强暂停上市公司在宽限期内 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通知》的规定,现将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工作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本公司已在2001年12月31日前按2001年12月16日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将公司 拥有的31家股权和存货、应收账款出售给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 中大部分企业股权过户手续已完成,个别企业尚在办理中。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亦按照《资产转让合同》及《资产转让补充合同》的规定支付有关转 让款项。
    特此公告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