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加强暂停上市公司在宽限期内 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通知》的规定, 现将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工作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2001年11月16日本公司曾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重 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事项(详见该日报纸)。此后, 公司都在为实施 资产出售而做准备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若年内不能盈利,公司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