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矽钢片厂(上海矽钢有限公司)、上海矽钢片二分厂与闽东电机集团物资公 司有长期业务往来,但后者欠前二家供应商货款。于是,1999年11月25日上海矽钢 片厂、上海矽钢片二分厂与闽东电机集团物资公司、本公司签署了一份还款《协议 书》。闽东电机集团物资公司共欠二供应商17684676.56元, 本公司对物资公司的 上述还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签订协议后,物资公司偿还货款2170632.83元,目前 尚欠15514043.73元。
    日前,本公司接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闽东电机集团物 资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上海矽钢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 15514043 .73元、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589,688.80元; 本公司对物资公司的上述还款义务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物资公司和本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申请费的部分计 164369元。
    特此公告。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