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6月7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07年6月27日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等相关事项。
    2007年6月13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福建闽东电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4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2%)向本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在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福建闽东电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一项临时提案,具体内容为: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闽东电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贷款280万元已于2007年6月8日到期。福建闽东电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招商银行福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80万元,贷款期限壹年,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继续用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斗东路12号联建新村1#楼南楼三、四层房产及车库作为抵押物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临时提案进行审核,认为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审议事项,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提案人身份合法,提案程序合法,同意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