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闽东电机集团国际贸易公司向福州市商业银行三山支行借取金额为人民币柒佰万元整(RMB7,000,000.00)之贷款额度,我公司对此范围内之债务本金、利息、其他费用等向福州市商业银行三山支行以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57号元闽东大厦1#店面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通过上述担保议案,该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闽东电机集团国际贸易公司,注册地点:福州市斗东路12号,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戴露,经营范围: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截至2006年末,闽东电机集团国际贸易公司总资产1684.64万元,净资产378.6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983.91万元,净利润-42.34万元。
    三、董事会审议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确保闽东电机集团国际贸易公司(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与福州市商业银行三山支行(以下简称抵押权人)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下称“主合同”)项下抵押权人债权的实现,本公司愿意以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57号元闽东大厦1#店面为主合同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权人同意接受本公司所提供的抵押担保。
    2、抵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债权本金、利息(含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抵押权人实现债权(含担保债权)的费用。
    3、本公司确认,当主合同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抵押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抵押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本公司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4、有关担保协议尚未正式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闽东电机集团国际贸易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风险可控。近年来该公司贷款均能按期偿还,该批贷款有助于该公司的业务发展,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公司具有偿还债务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额及逾期担保额
    截止公告日,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2515.5万元,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323.91%,其中逾期担保额1435.5万元。
    特此公告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