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12月,本公司相继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等有关债权人签订了债务减免的协议,现将债务减免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06年12月22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福建福日集团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签订《债务折扣变现协议》,涉及金额为3821.135582万元,并已届满清偿期,福建福日集团公司对此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协议约定:在福建福日集团公司按约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支付完毕现金1819.5万元,同时满足协议约定的其他减让条件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对福建福日集团公司及本公司的剩余债务2001.635582万元不再追索。若福建福日集团公司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有权向福建福日集团公司及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索上述全部债务。
    本公司预计本债务重组完成后将增加本公司2007年利润2001.64万元。
    二、2006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福建福日集团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方签订《债务重组合同》,涉及金额为3803.462967万元。
    合同协定:如果本公司或福建福日集团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偿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1466万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则同意豁免本公司剩余的债务2337.462967万元。若债务人或保证人未按约按时、足额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支付每一期相应款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将不豁免债务人应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偿还的任何债务,并将按照重组前的债权文件来计算债务人应偿还的债务本息余额。
    本公司预计本债务重组完成后将增加本公司2007年利润2337.46万元。
    三、2006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签订《债务重组合同》。截止到2006年9月20日,借款人福建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拖欠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债务总额2554.744491万元,上述债务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约定:本公司按约分二期偿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现金798万元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免除本公司对上述债务应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若本公司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债务重组不再进行,将债务恢复到重组前的状态。本公司已偿还的款项,作为本公司对其全部债务的部分履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并可向本公司追偿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签订、履行期间所产生的利息及其他损失。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可免除本公司剩余担保责任1756.74万元。本公司预计本债务重组将增加本公司2006年利润1358万元。
    上述合同目前正在履行中,公司将根据合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本公司此前无法确认债务重组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故至即日才披露本公告,特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