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同意提名陈信仁先生、陈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
    唐任远、孟林明、张 玲
    200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