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5%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特作如下公告:
    本公司已于2005年4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披露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在巨潮网上披露2004年年度报告全文;已于2005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上披露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并在巨潮网上披露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另外,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深交所现正在审核中。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