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04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1人出差在外,未能参加表决。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为闽东电机高新技术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将公司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为福州开发区闽东电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贷款25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贷款期限壹年。
    截至2004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905.5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09.09%(2003年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