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29 日在福建 省福州市斗东路12号1座 4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6 人,代表股份5270.5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2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福州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并见证。经大会审议并投票表决, 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5270.56万股赞成,占到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批准“200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5270.56万股赞成,占到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批准“200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5270.56万股赞成,占到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批准“2001年度利润分配和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预案”:
    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10,429,422.3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3, 206 ,377.15元,可供分配的利润是-212,776,954.85元。 鉴于公司曾三年连续亏损, 决定公司200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由于公司曾三年连续亏损,2002年度若实现盈利亦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故 预计200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5270.56万股赞成,占到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批准“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5270.56万股赞成,占到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批准“福建闽东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外投资议案”;
    六、以5270.56万股赞成,占到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批准“存货清查处理议案”;
    七、以5270.56万股赞成,占到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批准“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继续聘请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2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机 构。其审计费用,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酌定;
    八、以5270.56万股,占到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 选举孟林明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5270.56万股,占到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 选举叶芦生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经福州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颖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资格、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