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2年5月28 日在 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2名委托出席。 监事和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邹金仁主持。
    会议审议并以举手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一致同意“董事辞职的报告”:
    同意许章迅先生和曾韶华先生鉴于工作原因辞去董事职务的请求。
    董事会对许章迅先生和曾韶华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 发展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感谢;
    二、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三、一致同意“独立董事提名议案”;
    提名孟林明先生和叶芦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年度 股东大会选举(简历附后);
    四、一致同意聘请卢文胜先生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五、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召集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通知另文)。
    特此公告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
    1、独立董事候选人孟林明先生简历:
    孟林明,男,汉族,福建省福州市人,1949年8月出生,1970年9月参加工作, 中共党员,厦门大学经济系毕业,大学文化程度,副教授。曾在福建省顺昌县大干 公社插队,历任福建省顺昌贮木场制材厂工人,厦门大学教师、系副主任、中心主 任。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教育中心任副主任。
    曾兼任厦门星鲨公司等企业顾问,现兼任厦门法拉公司独立董事、福建亲亲股 份公司董事会顾问。
    曾先后主编《国际营销管理》、《市场营销学》、《有限公司组织》、《消费 者心理学》、《战略管理案例》等著作分别在鹭江大学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 万源图书出版社(香港)、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2、独立董事候选人叶芦生先生简历:
    叶芦生,男,汉族,福建省平和县人,1956年10月出生,1975年7月参加工作, 中共党员,厦门大学经济硕士研究生,副研究员。 曾在福建省平和县下寨综合场 插队,历任平和县下寨综合场会计,厦门大学教师、国际贸易系党总支副书记、书 记,福建省证券办副主任、主任兼厦门大学金融研究所研究员,福建省中福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福建新华都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福建武 夷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曾在《厦门大学学报》、《中国人才》、《福建高教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 多编,主要有《货币政策与经济发展》、《论人民币自由兑换》、《论绩效原理与 人才培养》、《关于高校校长负责制的几个问题》等。
    3、副总经理卢文胜先生简历:
    卢文胜,男,1968年11月出生。1989年7 月毕业于福州大学电机系电器专业, 获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 历任福日工程塑料厂企业管理干部,实达电脑集团股证投资处主管,香港实达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助理、总裁助理、企划总监等职,香港福达实业集团常务副总 裁。曾参与多项与外商合资、合作项目的谈判、合同评审、签约及集团对外收购案 的前期调研、分析、策划、方案实施等工作。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东公司)董事会现就孟林 明先生和叶芦生先生为闽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声明,被提名人 与闽东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闽东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闽东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闽东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闽东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 也不是闽东公司的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闽东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闽东公司的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的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闽东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闽东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8日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孟林明,作为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东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闽东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 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的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的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五项所列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闽东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 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签署):孟林明    2002年5月28日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叶芦生,作为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东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闽东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 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的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的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五项所列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闽东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 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签署):叶芦生    200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