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1日在本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5年12月1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全体董事共七名,实际出席会议六名,张一淳董事因工作关系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赵亚江董事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振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以5票同意,1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汕电力董事会关于万泽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报告书》。
    本次会议表决中,张一淳董事投了反对票,反对的理由是:董事会没有专门聘请中介机构对本次转让交易进行评价;陈健中董事投了弃权票,弃权理由为:报告书采信资料为收购方提供,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难以作出客观判断。
    特此公告。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2月27日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针对万泽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收购汕头市电力开发公司持有的国有股29%股权,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事宜,作为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我们充分理解并尊重股东的股权转让事宜;
    2、根据目前已了解的资料,我们尚未发现此次转让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谢灵 萧端    200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