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20日上午,在本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振光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8名,代表股份105,2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5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2、本次会议没有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04年度董事会报告暨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5,27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0 %。
    2、审议通过2004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5,27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0 %。
    3、审议通过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5,27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0%。
    4、审议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
    本年度不向股东实施分红派息,也不进行公积金转赠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05,27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0%。
    5、审议通过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27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0%。
    6、审议通过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27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0%。
    7、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27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由广东思迪律师事务所黄家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合法。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思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