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建行汕头金砂支行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452万股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现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相关股份过户手续等已办理完毕。本次变更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正式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有关变更详情请见公司2003年8月28日的公告)。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