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汕电力
    股票代码:0005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北京东环广场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北京东环广场B座
    联系电话:(010)64171188
    (020)38791739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持股变动报告签署日期:2003年8月25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四)本次股权转让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即可进行。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释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特定意义:
    本公司:指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金砂支行:指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市金砂支行;
    汕电力:指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指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市金砂支行将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1452万股法人股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转让标的:指本次转让的1452万股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
    元:指人民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义务披露人
    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注册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百亿元
    工商注册号:1000001003156(2-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登山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中街29号北京东环广场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9日
    经营范围;收购并经营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追偿债务;对收购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收购中国建设银行剥离的外汇不良资产;外汇债权追收,对所收购的外汇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外汇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
    (二)本公司实收资本金100亿元是由财政部全额划入。
    (三)截止本报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持有下列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1、宏源证券 22691万股 43.74% 境内法人股 2、达尔曼 1650万股 5.76% 境内法人股 3、海南高速 5400万股 5.46% 境内法人股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情况介绍。
姓名 职务 国籍 是否取得他国或地区的居留权 朱登山 总裁 中国 否 田国立 副总裁 中国 否 侯建杭 副总裁 中国 否 刘亚晶 总稽核 中国 否 陈孝周 副总裁 中国 否 赵毅 副总裁 中国 否 张一淳 董事 中国 否
    前述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划转资本金的批复》(财金[2001]247号)等文件要求,2002年5月31日,金砂支行与本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金砂支行将其持有的汕电力1452万股法人股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格为3827万元;本公司应付金砂支行的转让款直接冲抵中国建设银行应划转本公司的资本金。
    本协议自转让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次股权转让没有附加特殊条件,也不存在补充协议。
    (三)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汕电力1452万股法人股,占汕电力总股本20,826.1325万股的6.972%,成为其第二大股东。
    (四)本次转让的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买卖汕电力上市流通股份的行为。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股权转让协议;
    (三)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登山
    签署日期:2003年8月25日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汕电力 股票代码:00053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市金砂支行
    住 所:广东省汕头市朝阳庄南区13幢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朝阳庄南区13幢
    联系电话:0754—8875425
    股份变动性质:全额转让
    签署日期:2002年5月31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人、关联人、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汕头电力发展股份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权转让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即可进行。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释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支行:指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市金砂支行;
    信达公司:指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汕电力: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指本支行将所持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452万股法人股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转让标的:指本次转让的1452万股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法人股;
    元:指人民币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 称: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市金砂支行
    注 册 地:广东省汕头市工商局
    工商注册号:4405001008422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货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币储蓄存款;其总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业务。
    邮编:515041
    2、截止本报告书公告之日,本支行除另持有汕头宏业(集团)股份公司1040万股国有股,占总股本9.35%外,未再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情况介绍。
姓名 职务 国籍 是否取得他国或地区的居留权 黄楚文 公司董事 中国 否 曾俊波 公司监事 中国 否 叶天培 行长 中国 否 庄少洪 副行长 中国 否 严丙长 副行长 中国 否
    前述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1、2002年5月31日,本支行与信达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本支行持有的占汕电力总股本6.97%的发起人法人股1452万股转让给信达公司,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827万元。转让价款直接冲抵中国建设银行应划转信达公司的资本金。转让后股权性质为法人股。
    2、本次股权转让没有附加特殊条件,也不存在补充协议。
    3、本次股权转让结束后,本支行将不再持有汕电力股份。
    4、本次转让的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本支行没有买卖汕电力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2003年6月25日,严丙长通过深圳交易所买卖系统买入汕电力股票2300股,未卖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支行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六、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协议
    
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市金砂支行    法定代表人:叶天培
    签署日期:200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