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于二00二年三月十一日在本公司会议室 召开,出席会议董事10名,委托出席董事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公司监事 会全体成员列席会议。董事会会议决议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7,759,366.23 元,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74,716.20 元,按净利润的5%提取法定公益金637,358.10 元(以上“两金”的计提数包含子 公司的计提数额),总计1,912,074.3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47,291 .93元,加上2000年度末未分配利润567,747.68元,至2001 年底累计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6,415,039.61元。
    根据本公司2001年度的盈利水平,以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考虑公司的发展 和拟进行资产重组等方面的需要,决定2001年度不向股东进行股利分配,也不实施 公积金转赠股本。
    五、 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六、 审议通过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改;
    七、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不超过4000万元的范围内,选择适当时机和 方式在证券市场进行短期投资。
    八、审议通过决定于2002年4月18日召开本公司2001 年度股东大会以及大会的 相关事项:
    (一) 会议的时间、地点:
    (1)会议的时间:2002年4月18日(星期四)上午9时正;
    (2)会议的地点:汕头市金砂中路金凤城龙座七楼
    汕头市电力开发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议题:
    1、 审议公司2001年年度董事会报告暨总经理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01年年度监事会报告;
    3、 审议公司200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公司200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公司《章程》的修改议案;
    6、 审议公司关于设立二位独立董事的议案;
    7、 审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8、 审议聘请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
    (三) 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02年4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 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出席会议的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持法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 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授权代理人 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会议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的时间::
    2002年4月15至16 日 上午9时至11时
    下午3时至5时
    (4)会议登记的地址:
    汕头市珠池路23号光明大厦B座八楼本公司综合管理部
    邮编:515041
    (5)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它: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2、 联系电话:(0754)8857726 8857382
    3、 联系人:钟梓华 袁克新
    4、 传真:(0754)8857726 8857199
    特此通知。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