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1年7月27 日上午在汕头市电力开发公 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7名,经过大家的认真讨论,形成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按有关新会计政策重新制定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的 内部控制制度》;
    二、审议通过公司二OO一年度中期报告;
    三、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度上半年的运作情况和经营决策进行了严格监督, 现 就有关情况独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认为公司在管理运作 方面遵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管 理制度,保证了公司的合法运作。
    2.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3.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有关资产减值准备金的计提和核销的程 序合法、依据充分。
    4.监事会认为,公司有关债务重组中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保护了股东的权 益,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特此公告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