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在深圳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6月22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独立董事李贵才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参加会议,委托罗蒙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董事郑灶松先生因身体原因,无法亲自参加会议,委托黄振光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伟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本公司持有的华能国际股权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六条规定,本公司现持有华能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华能国际,股票代码:600011)股份25,333,333股,该项投资重新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待该项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再计入当期损益。
    投票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关于计提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谨慎原则、《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号——资产减值》对资产减值的认定、计量、确定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上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热电一厂因政策性关停造成的资产可能减值的评估结果,决定对热电一厂因政策性关停造成的资产减值计提减值准备12,149.62万元,并调整相关资产组折旧年限,按其可使用寿命即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进行摊销。
    投票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曾江虹小姐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07年6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吴伟锋先生因工作原因向董事会提交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报告。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鉴于上述有关规定,吴伟锋先生的辞职报告需在新补选的独立董事到位后方可生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万泽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曾江虹小姐作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决议第四项尚需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