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7年5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5月2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市场投资的内控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人民币1.5亿元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近几年来,公司经营班子在董事会的授权下,积极参与证券市场投资,始终坚持确保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收益的原则,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鉴于目前证券市场新股发行量大,发行节奏快,并且具有资金安全、回笼迅速、能确保一定收益等特点,董事会考虑公司目前仍有一定的自有资金,为盘活自有资金,增加收益,控制风险,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1.5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只参与新股认购的投资,授权期限一年。要求经营班子严格执行董事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制度,本着稳健、谨慎的操作原则,争取为公司多创造效益。
    投票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投票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