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8月30日上午9时正
    2.、召开地点:汕头市珠池路23号光明大厦B幢十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黄振光董事长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9名,持有股份119,5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86%,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4、广东思迪律师事务所黄家耀律师、朱少波律师。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19,54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非独立董事选举结果:
    林伟光 同意115,786,000票,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6.85 %。
    林诚东,同意110,430,000票,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2.37%。
    杨竞雄 同意110,240,000票,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2.21%。
    郑灶松 同意110,430,000票,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2.37%。
    黄振光 同意110,630,000票,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2.54%。
    李卓彦 同意87,170,000票, 占出席会议股份的72.92%。
    3、独立董事选举结果:
    罗蒙 同意91,970,000票,占出席会议股份的76.93%。
    李贵才 同意91,970,000票,占出席会议股份的76.93%。
    吴伟锋 同意86,666,000票,占出席会议股份的72.49%。
    4、监事选举结果
    唐海凌 同意92,270,000票,占出席会议股份的77.18%。
    许俊武 同意91,970,000票,占出席会议股份的76.93%。
    许小将 同意93,238,000票,占出席会议股份的77.99%。
    林伟龙 同意92,230,000票,占出席会议股份的77.15%。
    根据选举结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林伟光先生、林诚东先生、杨竞雄女士、郑灶松先生、黄振光先生、李卓彦先生、罗蒙先生、李贵才先生、吴伟锋先生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罗蒙先生、李贵才先生、吴伟锋先生为独立董事。公司在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时,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深圳证券交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未提出异议。
    根据选举结果,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唐海凌女士、许俊武先生、许小将先生、林伟龙先生、林楚成先生、洪鸿川先生六名监事组成,其中林楚成先生、洪鸿川为职工代表监事。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思迪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家耀、朱少波
    3、结论性意见:
    广东思迪律师事务所黄家耀律师、朱少波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广东思迪律师事务所关于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