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06 年4 月30 日以传真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06年5 月10 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共7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6 名。王燕忠监事因工作关系未能出席监事会,委托蔡岳雄监事行使权利。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小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6 年5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