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06年2月6日以传真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06年2月16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共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小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八项准备金计提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通过《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6年2月18日